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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化县2023年招聘5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13:54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11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开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县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备注

1

协理员

5

不限

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开化县生源或户籍(以2023年12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2019-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报名人员须凭毕业证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3.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品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开化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相关信息【核减指标公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将在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1101会议室。

3.提供材料:《2023年开化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贫困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收取考试费每人50元。

(2)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职位按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并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含政治、法律、人文、历史、科技、常识,以及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该同分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自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或任职后辞职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考核合格人员经个人申请并批准同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单位: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方黎明联系电话:0570-6523681

附件1.2023年开化县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协理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开化县人事考试委托书.docx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3/11/28/art_1229090858_521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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